会昌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拟公布名录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以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会昌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工作,通过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实地调查、数据采集等相关程序,在专家复核论证的基础上,拟将“聿修轩民居”等99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现将拟公布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为期7天,自2026年2月14日起至2026年2月20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文物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交书面异议材料。书面异议材料须列明异议对象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并注明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同时附具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提出的异议,我局将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异议材料,将不再纳入受理范围。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规定,对受理的异议内容进行严谨核实、调查取证。
联系电话:15879438088(刘)
邮箱:jxhcbwg@163.com
附件:会昌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拟公布名录
会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2月14日
附件:会昌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拟公布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