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匾文】进士
【上款】钦命礼部左侍郎督学江西部院加三级记录二十八次王宗诚为
【下款】明经刘其凤 立 道光元年冬月吉旦
【匾额规格】长5125px,宽1775px
【工艺】本匾为杉木质地,阳刻。四框饰曲带纹,四角饰花草纹。油漆全部脱落。
【匾文释义】
进士:指科举制度中举人经过会试及殿试登第者。进士是科举功名的最高等级。科举考试作为一项选拔官员的制度,考中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取中者当然就取得了入仕的资格,即可派遣官职了,因而也取得了谋取官位的资格。
进士第一甲3人(即状元、榜眼、探花)按例直接授给翰林院官职。状元例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第二、三甲的进士不直接授官,还必须再参加“朝考”,这种朝考名为馆选,意即由庶常馆选择的考试。庶常馆是隶属于翰林院的机构,凡朝考优良名列前茅者,由皇帝亲自圈点,即作为庶常馆选中,用为庶吉士。凡授为庶吉士者,则称翰林。翰林可进入翰林院学习。
进士内授职官一般授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庶吉士、六部主事、内阁中书、国子监丞、博士、助教、太常寺博士等;外授职官往往在知州、知县、推官、教授等。当然,这些都因各个历史时期有所不同。
本匾的“进士”并非殿试之进士,是一名贡生,旧称“明经进士”,乃是题匾人对受匾人的一种溢美,既含有鼓励之意,同时也是民间的一种别称。
加三级纪录二十八次:是清代对官员的一种考核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各种功绩者,交吏部核议,按照等级和次第给予奖励,称之为“议叙”。其奖励方式一是纪录,二是加级。纪录分一次、二次、三次三等;加级亦有加一级,加二级,加三级之别。原则上加到三级为止,也有超过三级者,加一级当纪录四次。三级一般来说最高,本匾题匾者王宗诚被入档案记录二十八次。
明经:清代的贡生,别称“明经”或“明经进士”。
题匾时间:道光元年冬月,即公元1821年农历11月。
【题匾人】
王宗诚(1763—1837),字仲孚,号廉甫、莲府,安徽青阳人。清朝大臣,其父王懿修曾任礼部尚书。王宗诚自幼聪慧好学,博学多才。乾隆四十七年(1782)进士,殿试一甲第三名,钦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后出任云南、四川、陕甘主考官,山东、江西学政,会试副总裁。始终持正评卷,礼贤爱士。以政绩升任礼部尚书(一品官员)。
王宗诚曾因受处分而降为提督江西学政。到道光二年(1822),又很快擢升兵部尚书。本匾系王宗诚在道光元年(1821)任提督江西学政时,为会昌县儒学恩贡生刘其凤题写的匾额。
【受匾人】刘其凤,字正春,会昌县人,道光元年(1821)恩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