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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洁明干

产品介绍

【匾文】

【上款】辛酉科举人 刑部尚书管理户部三库事务 正蓝旗满州都统兼管太仆寺事务钦命署理两江总督部堂 加五级记大功三次 侍生 苏凌阿 为赠

【下款】江南凤阳卫 解组还乡守备 曾绍兰 立  乾隆六十年冬月吉旦

【匾额规格】5275px ,宽1825px

【工艺】本匾为杉木质地,阳刻。上下边框菱形开窗,窗内饰半浮雕花鸟纹。左右边框饰浮雕瓶花意为平安,四角饰缠枝花卉纹。

【匾文释义】

励:励行;洁:廉洁;励行廉洁。

明:明智;干:干练;明智干练。宋·欧阳修《再论按察官吏状》:“莫若精选明干朝臣十许人,分行天下,尽籍官吏能否而升黜之。”

励洁明干:形容受匾人为政励行廉洁,处事明智干练

户部三库事务:清朝户部银库是清政府在财政上实行中央集权的重要机构按照清代定制,户部满汉左侍郎例兼三库事务但实际掌权是由皇帝另派的“管理户部三库大臣”(简称“三库大臣”或“管库大臣”)。三库大臣无定额(一般为满汉各二人)从雍正元年始一般“以亲王、大学士兼理部务,铸管理三库银印,责有专重,所以慎国用”。

满州都统官名清代设八旗都统,为旗的最高长官职掌一旗的户口、生产、教养和训练等。太仆寺掌皇帝的舆马和马政。

两江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由于清初、中期江苏和安徽两省辖地同属江南省,故两江总督管辖的是江南和江西的政务。

解组还乡:,指印绶。解下印绶,谓辞去官职回到家乡

守备:清代绿营兵的统兵官设守备,秩正五品,次于都司,分领营兵,掌营务粮饷。漕运总督所辖各卫分设守备,统率运粮军领运漕粮称卫守备。

题匾时间:乾隆六十年冬月,即公元1795年农历11月。旧称农历十一月为冬月,又称幸月、畅月、仲冬。

【题匾人】

苏凌阿,满州正蓝旗人,清朝大臣。乾隆六年(1741)举人。历任内阁中书、江西广饶九南道道台、吏部员外郎等职。乾隆五十年(1785)后,历任兵部侍郎、工部侍郎、户部侍郎。乾隆五十五年(1790)升户部尚书,出任两江总督。嘉庆二年(1797)授东阁大学士,兼刑部尚书。后因受贪官和珅株连,被迫致仕(退休),并被嘉庆皇帝贬到裕陵(乾隆皇帝的陵墓,今河北遵化马兰峪)当守护至死。

受匾人】

曾绍兰,字羲堂,会昌县筠门岭镇盘古村人。乾隆二十一年(1756)丙子科武举,授江南泗州卫(今安徽泗县)千总(从六品武官),后调任建阳卫(今福建省建阳市)千总。擢升滁州卫(今安徽省滁州市)守备(正五品武官),调任凤阳卫(今安徽凤阳县)掌印守备。据清代《会昌县志》记载:曾绍兰为官勤慎廉洁,督运严肃干练。凤阳府一带常遭饥荒,曾绍兰奉命带领同僚赈济灾民,挨户查给,灾民普遍得到救济与实惠,使那些刁滑奸佞之徒无法钻空子,深受上司嘉许。

曾绍兰由于老婆迟迟没有生儿子,深感遗憾。后来,娶了一房小妾。曾绍兰六十一岁时,小妾为他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令他喜出望外。上司闻讯后即赠送一副楹联,联云:“花甲一周双得子,嵩申四叶两同庚”,遂成一段佳话。曾绍兰直到六十四岁时才致仕(退休),回到家乡会昌,悉心培育两个儿子。

曾绍兰退休后,在家乡筠门岭镇盘古村生活了二十年,直到84岁去世。旧志记载他“恤姻睦族,乐善好施,喜游山水”。他的两个儿子也先后考取县学廪生。乾隆六十年(1795),身任“署理两江总督”的苏凌阿为曾绍兰题匾,对他曾经“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给予“励洁明干”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