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匾文】鹏翮初骞
【上款】会昌县县长刘时庸为
【下款】毕业生 刘文浩 立 民国十七年吉旦
【匾额规格】长4900px,宽1600px
【工艺】本匾为杉木质地,阳刻,无边饰,有残损。
【匾文释义】
翮:鸟的翅膀;鹏,传说中的大鸟,典出《庄子·逍遥游》:“北溟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齐谐》:“鹏之徙于南凕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
骞:鸟飞。
鹏翮初骞:象大鹏鸟一样展翅高飞,鹏程万里。
题匾时间:民国十七年,即公元1928年。
【题匾人】
刘时庸,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接替彭庆寿担任会昌县长,兼任会昌县禁烟(鸦片)分会主席。由于“对禁烟事宜毫不关心,以至会昌县城乡烟馆林立,比前尤甚。”被当时的江西《民国日报》以《会昌禁烟分会形同虚设》为题,对县长刘时庸点名批评。因此,刘到会昌任职仅七个月时间,于民国十八年五月被调离,由熊家琦接任会昌县县长。
【受匾人】
刘文浩,会昌县周田镇人,1928年在周田区立同化高等小学毕业,后考入赣州“省立第三中学(又称省赣中)”,毕业后曾做过职员和教员。民国二十年代末,会昌乡村能够读完高等小学的人数还很少,所以县长为他题匾也就不稀奇了。